生態環境部發布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(試行)》
為進一步規范環境影響評價重大變動管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,按照《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》(環辦〔2015〕52 號)、《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環規財〔2018〕86 號)要求,日前,生態環境部發布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(試行)》。詳情如下:




來源:生態環境部